1867071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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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标志 CHINA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
CEC-5109EL-D/0
初 次/再 认 证 申 请 书
Application and Renewal Form
认 证 委 托 方
生产者(制造商)
生 产 企 业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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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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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 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录入,字迹清楚整齐。如无此项目内容时可以用斜线表示,若因故无法填写,请注明原因。
2. 填报数据请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请用汉字。
3. 若申请产品依据不同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请分别填写申请书。
4. 若申请产品属于不同的生产现场,请分别填写申请书。
5. 企业人数请如实填写,否则可能会影响认证受理进度。
6. 请按照“环境标志认证申请提交材料清单”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至:hjsq@mepcec.com(初次认证) zghjbz @mepcec.com(再认证)
7. 本申请书的填写说明及认证申请材料的详细要求见http://www.mepcec.com 首页“文件下载”栏目《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企业提交文件说明》。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网址:http://www.mepcec.com
邮编:100029
初次认证
联系人: 陈宏 电话:010-59205815 传真:010-59205878
再认证
联系人:
杨璐(电子、汽车类) |
电话:010-59205828 |
李彦(管材、化工类) |
电话:010-59205966 |
黄旭辉(印刷、建材类) |
电话:010-59205929 |
闫端(板材、家具类) |
电话:010-59205829 |
企业声明
本组织自愿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托贵组织依据相应标准进行审查。以下内容均由本组织填写,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并经过本组织的核实。本组织将承担所有因失实而引发的各种后果。
本组织保证:已了解所有有关环境标志认证的相关要求和依据,接受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对本组织的相关检查(开放所有的区域、产品配方等所有文件记录)、抽样、检测和获得认证证书后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交纳费用。在广告和产品介绍中主动宣传中国环境标志,不发表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当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立即停止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证书、文件,确保正确使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标识或报告中的任何一部分;当认证的产品出现不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现对以下产品提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若填写不下,可单独附页):
申请类别: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 中国环境标志低碳认证
申请类型: □ 初次认证 □ 再认证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申请认证产品单元名称:
注册商标或品牌:
具体产品型号、规格:
备注:请详细列出每个申请认证产品单元及每个单元中的具体型号(可附页)
申请认证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
认证委托方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认证委托方(公章):
年 月 日
1.认证委托方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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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委托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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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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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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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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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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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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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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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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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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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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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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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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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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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者(制造商)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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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制造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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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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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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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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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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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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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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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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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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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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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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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企业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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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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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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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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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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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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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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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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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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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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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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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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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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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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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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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与申请认证产品全过程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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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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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是否属于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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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包括产品特性,功能及主要原材料。可附页) 主要原材料中是否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禁用或限用物质: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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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获得其他环境标志认证,获得ISO9001,ISO14001等体系认证或其他环保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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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认证申请提交材料清单(境内生产企业)
序号 |
材料清单 |
1 |
中国环境标志初次/再认证申请书原件 |
2 |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认证委托方、生产者和生产企业)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包括认证委托方、生产者和生产企业) |
4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生产企业) |
5 |
生产企业环境监测报告(废气/废水/噪声)(带CMA标识,一年内) |
6 |
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品牌说明 |
7 |
申请认证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列表(如执行企业标准请提交标准文本) |
8 |
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带CMA标识,一年内) |
9 |
企业组织机构图 |
10 |
申请认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
11 |
生产企业厂区平面图(简图) |
12 |
生产许可证和(或)相关资质文件(根据行业要求提供) |
13 |
合格供应商名录 |
14 |
申请认证产品产量统计表(至少连续6个月) |
15 |
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要素与企业管理文件对应表(见附录A) |
环境标志认证申请提交材料清单(境外生产企业)
序号 |
材料清单 |
1 |
中国环境标志初次/再认证申请书原件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认证委托方、生产者和生产企业)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包括认证委托方、生产者和生产企业) |
4 |
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品牌说明 |
5 |
申请认证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列表(如执行企业标准请提交标准文本) |
6 |
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带CMA标识,一年内) |
7 |
认证产品入关报关单 |
8 |
境内无生产的声明 |
注:1. 请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初次认证发送至:hjsq@mepcec.com、再认证发送至 zghjbz@mepcec.com;
2. 以上境内、外申请材料清单中,序号1、2、3的文件请提供纸质文件并邮寄至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附录A
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试行)要素
与企业管理文件对应表
产品保障措施指南要素 |
企业管理文件名称/编号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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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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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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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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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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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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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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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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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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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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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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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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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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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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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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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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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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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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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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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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